科目二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
(一)科目二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
1、考试内容
(1)在规定场地内,按照规定的行驶线路和操作要求完成驾驶机动车的情况;
(2)对车辆前、后、左、右空间位置的判断能力;
(3)对机动车基本驾驶技能的掌握情况。
2、合格标准
未出现下列情况的,科目二考试合格:
(1)不按规定路线、顺序行驶;
(2)碰擦桩杆;
(3)车身出线;
(4)移库不入;
(5)在不准许停车的行驶过程中停车两次;
(6)发动机熄火;
(7)驾驶两轮车考试时单脚或双脚触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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